六年
六年
【经】
6.1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6.2 葬秦景公。
6.3 夏,季孙宿如晋。
6.4 葬杞文公。
6.5 宋华合比出奔卫。
6.6 秋九月,大雩。
6.7 楚薳罢帅师伐吴。
6.8 冬,叔弓如楚。
6.9 齐侯伐北燕。
【传】
6.1 六年春王正月,杞文公卒,吊如同盟,礼也。
6.2 大夫如秦,葬景公,礼也。
6.3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
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
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
6.4 夏,季孙宿如晋,拜莒田也。晋侯享之,有加笾。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国之事大国也,苟免于讨,不敢求贶。得贶不过三献。今豆有加,下臣弗堪,无乃戾也。”韩宣子曰:“寡君以为欢也。”对曰:“寡君犹未敢,况下臣,君之隶也,敢闻加贶?”固请彻加,而后卒事。晋人以为知礼,重其好货。
6.5 宋寺人柳有宠,大子佐恶之。华合比曰:“我杀之。”柳闻之,乃坎、用牲、埋书,而告公曰:“合比将纳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矣。”公使视之,有焉,遂逐华合比。合比奔卫。于是华亥欲代右师,乃与寺人柳比,从为之征,曰“闻之久矣。”公使代之。见于左师,左师曰:“女夫也,必亡。女丧而宗室,于人何有?人亦于女何有?《诗》曰:‘宗子维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女其畏哉!”
6.6 六月丙戌,郑灾。
6.7 楚公子弃疾如晋,报韩子也。过郑,郑罕虎、公孙侨、游吉从郑伯以劳诸柤,辞不敢见。固请,见之。见如见王。以其乘马八匹私面。见子皮如上卿,以马六匹;见子产以马四匹;见子大叔以马二匹。禁刍牧采樵,不入田,不樵树,不采艺,不抽屋,不强丐。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舍不为暴,主不慁宾。往来如是,郑三卿皆知其将为王也。
韩宣子之适楚也,楚人弗逆。公子弃疾及晋竟,晋侯将亦弗逆。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诗》曰:‘尔之教矣,民胥效矣。’从我而已,焉用效人之辟?《书》曰:‘圣作则。’无宁以善人为则,而则人之辟乎?匹夫为善,民犹则之,况国君乎?”晋侯说,乃逆之。
6.8 秋九月,大雩,旱也。
6.9 徐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逃归。惧其叛也,使薳洩伐徐。吴人救之。令尹子荡帅师伐吴,师于豫章,而次于乾溪。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厩尹弃疾。子荡归罪于薳洩而杀之。
6.10 冬,叔弓如楚聘,且吊败也。
6.11 十一月,齐侯如晋,请伐北燕也。士匄相士鞅逆诸河,礼也。晋侯许之。十二月,齐侯遂伐北燕,将纳简公。晏子曰:“不入。燕有君矣,民不贰。吾君贿,左右谄谀,作大事不以信,未尝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