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贤第二十二
讼贤第二十二
【题解】
本篇题为“讼贤”,“讼”通“颂”,颂贤,即讨论贤人。文中辩论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讨论贤人的遭遇。大夫认为子路、宰我如果不从孔子学习,就不会死得很惨。文学指出,子路、宰我之所以结局悲惨,是由于他们没有遇到伯乐,反而遇上屠夫。第二个层次辩论何者为贤。大夫举成颙、胡建成为例,批评他们个性狂狷,触犯贵族,导致不得善终。文学则热烈赞扬成、胡二人“怀精白之心,行忠正之道,直己以事上,竭力以徇公,奉法推理,不避强御,不阿所亲,不贵妻子之养,不顾私家之业”,认为规正上司错误,正是他们的使命。成颙的事已不可考,从《汉书》所载胡建事迹来看,他是由于秉公执法触犯权贵,最后被迫自杀,纯属冤死。大夫站在贵族立场上指责忠臣,说明他的是非观是大有问题的。
大夫曰:“刚者折,柔者卷
(1)
。故季由以强梁死
(2)
,宰我以柔弱杀。使二子不学,未必不得其死。何者?矜己而伐能
(3)
,小知而巨牧
(4)
,欲人之从己,不能以己从人
(5)
,莫视而自见
(6)
,莫贾而自贵
(7)
,此其所以身杀死而终菹醢也
(8)
。未见其为宗庙器
(9)
,睹其为世戮也
(10)
。当此之时,东流亦安之乎
(11)
?”
【注释】
(1)
刚者折,柔者卷:《淮南子·氾论训》:“太刚则折,太柔则卷。”
(2)
季由:子路。强梁:强横。
(3)
矜己:自视甚高。伐能:夸耀才能。
(4)
小知:小智慧。知,同“智”。巨牧:巨大治理责任。牧,原作“收”,据王利器说校改。
(5)
不能以己从人:“己”下原有“之”字,据姚范说校删。
(6)
莫视而自见:没有人看得上,却要自我表现。见,同“现”。
(7)
莫贾而自贵:没有人愿意买,却要自抬身价。贾,买。
(8)
菹醢(zū hǎi):剁成肉酱。
(9)
宗庙器:宗庙祭器。古代在国家宗庙主祭者为君主,辅佐祭祀的人为国相,故以宗庙器比喻治国人才。
(10)
为世戮:被世人所杀。
(11)
东流亦安之:即使随江水东流,也只好如此。
【译文】
大夫说:“刚强的东西容易折断,柔弱的东西容易卷起。所以子路因强横而死,宰我因柔弱被杀。假使子路、宰我二人不从孔子受学,那么他们未必不得好死。这是为什么呢?自视甚高,夸耀才能,小智慧却承担大责任,希望别人顺从自己,不能让自己顺从别人;没有人看得上,却要自我表现;没有人愿意买账,却要自抬身价;这就是他们被人杀死、剁成肉酱的原因。人们没有看到他们成为宗庙治国之器,却看到他们被世人所杀。在那个时候,即使随江水东流,也只好如此了吧?”
文学曰:“骐骥之挽盐车垂头于太行之阪
(1)
,屠者持刀而睨之
(2)
。太公之穷困
(3)
,负贩于朝歌也
(4)
,蓬头相聚而笑之
(5)
。当此之时,非无远筋骏才也
(6)
,非文王、伯乐莫知之贾也
(7)
。子路、宰我生不逢伯乐之举,而遇狂屠,故君子伤之
(8)
,“若由不得其死然”,‘天其祝予’矣
(9)
。孔父累华督之难
(10)
,不可谓不义。仇牧涉宋万之祸
(11)
,不可谓不贤也。”
【注释】
(1)
骐骥之挽盐车垂头于太行之阪:骐骥,良马。原作“骐麟”,据王先谦说校改。挽,拉。“之阪”二字原无,据王先谦说校补。阪,山坡。
(2)
睨(nì):斜视。
(3)
太公:即姜太公。
(4)
负贩:背着货物叫卖。朝歌:殷商都城。姜太公未发迹之前,曾在朝歌当屠夫。
(5)
蓬头:头发蓬乱的贫民。
(6)
远筋骏才:良马和才士。
(7)
非文王、伯乐莫知贾也:周文王发现姜太公,伯乐发现骐骥。伯乐,又名孙阳,春秋时期秦国人,善于相马。莫知之贾,卢文弨引或曰,“知”“之”二字倒。
(8)
君子:指孔子。
(9)
天其祝予:《春秋公羊传·哀公十四年》载:“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祝,断绝。
(10)
孔父累华督之难:孔父嘉为宋国大司马,被太宰华督杀死。
(11)
仇牧涉宋万之祸:《史记·宋微子世家》载:“十年夏,宋伐鲁,战于乘丘。鲁生虏宋南宫万。宋人请万,万归宋。十一年秋,湣公与南宫万猎,因博争行,湣公怒,辱之曰:‘始吾敬若;今若,鲁虏也。’万有力,病此言,遂以局杀湣公于蒙泽。大夫仇牧闻之,以兵造公门。万搏牧,牧齿著门阖死。”
【译文】
文学说:“千里马拉着载盐的车,垂头丧气地走在太行山的山坡上,屠夫手里拿着刀,斜看千里马。姜太公穷困的时候,背着货物在朝歌叫卖,那些蓬头垢面的人聚在一起嘲笑他。在那个时候,并不是没有良马和俊才,而是除了周文王和伯乐之外,就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价值了。子路、宰我生前没有遇到伯乐的举荐,反而遇到疯狂的屠夫,因而孔子为此悲伤地说:‘像仲由怕不得好死呢”,‘老天爷要断绝我啊’。宋国大司马孔父嘉死于太宰华督之难,不能说他不义。仇牧卷入宋万之祸,不能说他不贤。”
大夫曰:“今之学者,无太公之能,骐骥之才,有以蜂虿介毒而自害也
(1)
。东海成颙
(2)
,河东胡建是也
(3)
。二子者以术蒙举
(4)
,起卒伍
(5)
,为县令。独非自是
(6)
,无与合同
(7)
。引之不来
(8)
,推之不往,狂狷不逊
(9)
,忮害不恭
(10)
,刻轹公主
(11)
,侵陵大臣
(12)
。知其不可而强行之,欲以干名
(13)
。所由不轨
(14)
,果没其身。未睹功业所至而见东观之殃
(15)
,身得重罪,不得以寿终。狡而以为知
(16)
,讦而以为直
(17)
,不逊以为勇,其遭难,故亦宜也。”
【注释】
(1)
以:通“似”。虿(chài):蝎子。介:通“甲”。
(2)
成颙(yónɡ):生平事迹不详。
(3)
胡建:字子孟,汉昭帝时任渭城县令。汉昭帝的姐姐盖长公主的姘夫丁外人,与退休的京兆尹樊福有仇,派刺客射杀樊福。刺客逃到盖长公主的一处宅院里隐藏,吏卒惧怕长公主的权势,不敢上门抓捕。胡建亲率吏卒,包围和搜查盖长公主的宫室。盖长公主上书告发,因而被捕自杀。胡建含冤而死,桑弘羊却将他列为反面典型。
(4)
术:道术。蒙举:得到举荐。
(5)
起卒伍:出身行伍。
(6)
独非自是:以一己之意为是非。
(7)
无与合同:没有人和他们合得来。
(8)
引:邀请。《淮南子·修务训》:“引之不来,推之不往。”
(9)
狂狷:狂妄激进。《论语·子路》:“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
(10)
忮(zhì)害:忌刻。
(11)
刻轹(lì):刻薄欺压。公主:盖长公主。
(12)
侵陵:侵犯。
(13)
干:求。
(14)
所由:所作所为。不轨:不合法规。
(15)
东观之殃:孔子杀少正卯于东观之下,此处以东观之殃比喻杀身之祸。
(16)
狡:狡诈。知:同“智”。
(17)
讦(jié)而以为直:《论语·阳货》:“恶徼以为知者,恶不孙以为能者,恶讦以为直者。”讦,揭发别人的隐私或过失。
【译文】
大夫说:“如今的学者,没有姜太公的才能,没有千里马的才力,却有蜂蝎的狠毒,最终害了自己。东海郡成颙,河东郡胡建就是这样的人。他们二人以权术得到推举,出身行伍,做到县令。以一己之意为是非,没有人与他们合得来。你请他不来,你推他不走,狂妄激进,言行不逊,对人忌刻,桀骜不恭,欺压盖长公主,侵犯朝廷大臣。明知其不可做,却要勉强推行,想以此来求得名声。所作所为不合法规,最终自己丧失性命。没有看到他们建功立业,却看到他们遭到杀身之祸,身犯重罪,不能寿终正寝。他们狡诈而自以为智慧,尖刻而自以为正直,言行不逊而自以为勇敢,他们遭到灾难,也是应该的。”
文学曰:“二公怀精白之心
(1)
,行忠正之道,直己以事上,竭力以徇公
(2)
,奉法推理,不避强御
(3)
,不阿所亲
(4)
,不贵妻子之养
(5)
,不顾私家之业。然卒不能免于嫉妒之人,为众枉所排也
(6)
。其所以累不测之刑而功不遂也
(7)
。夫公族不正则法令不行
(8)
,肱肱不正则奸邪兴起
(9)
。赵奢行之平原
(10)
,范雎行之穰侯
(11)
,二国治而两家全
(12)
。故君过而臣正,上非而下讥
(13)
,大臣正,县令何有
(14)
?不反诸己而行非于人
(15)
,执政之大失也。夫屈原之沉渊,遭子椒之谮也
(16)
;管子得行其道,鲍叔之力也
(17)
。今不睹鲍叔之力,而见汨罗之祸
(18)
,虽欲以寿终,无其能得乎?”
【注释】
(1)
精白:精诚洁白。
(2)
徇公:履行公职。
(3)
强御:强暴。
(4)
阿:偏袒。
(5)
养:生计。
(6)
众枉:众多不正直的人。
(7)
累:遭到。不测之刑:指杀身之祸。不测,指生死不可知。遂:成功。
(8)
公族:皇亲国戚。
(9)
股肱(ɡōnɡ):大腿和胳膊,比喻君主的得力助手。
(10)
赵奢行之平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赵奢者,赵之田部吏也。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奢以法治之,杀平原君用事者九人。平原君怒,将杀奢。奢因说曰:‘君于赵为贵公子,今纵君家而不奉公,则法削,法削则国弱,国弱则诸侯加兵,诸侯加兵,是无赵也,君安得有此富乎?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国强则赵固,而君为贵戚,岂轻于天下邪?’平原君以为贤,言之于王。王用之治国赋,国赋大平,民富而府库实。”
(11)
范雎行之穰侯:范雎入秦时,秦昭王年幼,其母宣太后用事,太后弟穰侯魏冉为相,华阳君、泾阳君、高陵君佐之。范雎对秦昭王力陈失去权柄的危险。昭王废掉太后,驱逐穰侯魏冉、高陵君、华阳君、泾阳君于关外,任用范雎为宰相。
(12)
二国:赵国、秦国。两家:平原君、穰侯。
(13)
上非:在上位者犯错。下讥:在下位者批评。
(14)
有:原作“肯”,据卢文弨说校改。
(15)
反诸己:反省自身。行非于人:批评别人不对。
(16)
子椒之谮(zèn):子椒是楚国司马,与子兰一起说屈原坏话。按,子椒陷害屈原之事,不见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新序·节事》、《潜夫论·明暗》始载其事。可能是《离骚》中有“览椒兰其若兹兮”的诗句,后人遂以为“椒”即子椒,“兰”为令尹子兰。
(17)
管子得行其道,鲍叔之力也:《史记·管晏列传》载:“鲍叔遂进管仲。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篇中又说:“天下不多管仲之贤而多鲍叔能知人也。”
(18)
汨罗之祸:指屈原自沉汨罗的悲剧。
【译文】
文学说:“成颙、胡建二位怀有精诚洁白之心,施行忠贞正直之道,正直地事奉皇上,尽力履行公职,按照法令审理案件,不畏强暴,不偏袒亲近之人,不顾妻子儿女的生计和私人的产业。然而最终不能免于嫉妒之人,被众多不正直的人所排挤。这就是他们遭遇不测之刑而功名不成的原因啊。皇亲国戚风气不正就会导致法令不能推行,君主得力干将风气不正就会导致奸邪兴起。当年赵奢对平原君秉公执法,范雎劝秦昭王驱逐穰侯魏冉,结果赵、秦二国得到治理,而平原君、穰侯两家性命也得以保全。因此君主有过错,臣子就要纠正;上面做错事,下面就要批评。大臣正派,县令还有什么不正派的?不反省息己而责备他人,这是执政者的大错啊。屈原沉江,这是由于遭到子椒的谗害;管仲能够施行他的治国方略,这是出于鲍叔举荐之力。现在看不到鲍叔举荐贤才的事,反而见到屈原自沉汨罗那样的惨祸,即使想寿终正寝,又怎么可能呢?”